綠色法規成就綠色建筑
發布時間:
2019-11-26
來源:
作者:
判斷一座建筑是不是綠色建筑、是否節能環保,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需要有一定的標準來判定。目前,國家針對綠色建筑發展發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標準,然而這些政策標準是否能全面準確的判定綠色建筑,各個環節是否完善,需要我們深入探討。
目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快速發展的歷史時期,深入推進建筑節能,加快發展綠色建筑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為此,國家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大力推進綠色建筑在中國的發展。然而,我國城鄉建設增長方式仍然粗放,發展質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過程能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問題比較突出,綠色建筑發展依然面臨種種困難。
在國家頒布的相關政策標準中,對綠色建筑任務目標、各個環節需達到的參數等都做了明確規定。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出現了眾多問題:一些開發商為了達到綠色建筑評級要求,弄虛作假;還有一些在實際運營中,管理不當,使得綠色建筑不再“綠色”。眾多違規操作,使得綠色建筑標準權威性受到挑戰。
標準下的“隱形殺手”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中對綠色建筑的定義為: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標準》中確定的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住宅建筑)或全壽命周期綜合性能(公共建筑)六類指標組成。每類指標包括控制項、一般項與優選項,綠色建筑根據達到的項目數來劃分等級。
《標準》對綠色建筑等級劃分的十分詳細,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些開發商為獲得更高的評級,弄虛作假,企圖蒙混過關。開發商在建造建筑時,為了達到評價等級中的項目數量,在建筑中增加了一些沒有必要的項目,例如某建筑本不涉及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技術,但是卻在建造時加入了這一項,以此來達到或者獲得更高的評價等級,然而在實際應用過程中,這一技術沒有或者很少使用,這本身就是一種極大的浪費,違背了綠色建筑的初衷。
2012年5月6日,財政部、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將通過建立財政激勵機制、健全標準規范及評價標識體系、推進相關科技進步和產業發展等多種手段,到2020年,使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同時《意見》還提出,到2020年要將建筑能耗水平提高至接近或者達到現階段發達國家水平,并引導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業優先發展綠色建筑,力爭到2014年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億平方米以上。
目前,我國每年新建和在建的項目超過30億平方米,要把每一項工程建筑、建筑群、城市群建設好,必須要有好的整體規劃方案和建筑方案,同時要有好的政策保障。《意見》的發布,正是保障目標實現的政策,對于《意見》提出的目標,相信完全可以達到,但是,我們不能光看表面,還更要注重質量,關注所建建筑在建設完成初期或在其全壽命期內是否是綠色建筑。
中國工程院院士江億曾多次對“偽綠色建筑”提出批評。他表示,我國許多運用大量節能技術的建筑不僅不節能,能耗反而高出平均水平。他提出,建筑節能市場存在一大誤區:采用節能技術就一定會節能,而事實上,不同的使用模式要求不同的建筑技術。節能樓不節能可能是由于運營維護不當導致,而且實際上,運營管理不當在我國綠色建筑中普遍存在。據相關人士透露,我國通過綠色建筑標識的建筑中只有6%真正實現了綠色運營,問題相當嚴重。
這些違規現象,就像“隱形殺手”隱藏在標準之下,在不經意間“殘害”標準的公平性與權威性,也影響著中國綠色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多項政策護航綠色建筑
國家自引入綠色建筑這一概念之時,相關法規政策就已經開始為綠色建筑標準奠定基礎。初步確立法規標準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繼出臺和實施為綠色建筑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與此同時,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初步建立,《綠色建筑技術導則》、《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劃設計部分)》及《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運行使用部分)》等技術標準與技術規范相繼發布,建立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制度,正式啟動綠色建筑評價工作,結束了我國依賴國外標準進行綠色建筑評價的歷史。
2005年起,住建部聯合有關部委每年召開國際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暨新技術與產品博覽會,交流、展示國內外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的最新成果、發展趨勢和成功案例,研討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技術標準、政策措施、評價體系和檢測標識,分享國際國內發展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工作的新經驗,促進我國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的深入開展。大會已成為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傳播交流新技術、新產品、新經驗,加強國際合作的宣傳、交流和示范的平臺。
這次《意見》的發布,將為中國的綠色建筑發展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可以說,它為中國綠色建筑市場發展指明了方向。
有了政策標準的保障,面對綠色建筑市場發展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我們需要做的,是找出問題的根結所在,加大監督力度,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標準,讓違規操作“現形”,暴露在“法眼”之下,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首先,相關部委要繼續完善相關的政策標準,體現大力發展綠色建筑的內容,對建筑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及環境保護做出補充要求,增加獎懲條文。要加大強制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的力度。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政府投資建筑應要求符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發揮政府示范作用,增強綠色建筑的社會影響力,起到更好的引領作用。
此外,建立有效的激勵政策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環,完善各種財政稅收刺激政策已經刻不容緩。各地方政府也應該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完善綠色建筑地方標準體系,建立適合各地特點的標準。
除了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節能服務公司也應該充分發揮各自作用,監督在綠色建筑市場中出現的違規或者不符合相關建設標準的行為,確保綠色建筑符合綠色標準,推動綠色建筑市場快速健康發展。
雖然綠色建筑市場中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不足,但是阻礙不了其向前發展的大趨勢。綠色建筑市場發展過程中,政策標準發揮了重要作用,是保障綠色建筑市場可以有序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未來,我們希望相關標準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讓綠色法規成就綠色建筑市場。
copyright ? 2023 江蘇寶森筑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